献给建党一百周年组诗之三十八
百年炬光
(自然道德慧智教育诗)
熊亨瀚
熊亨瀚
加入中国共产党后
辞掉教职
实践革命为归宿
做职业革命者的理想
1928年11月
在武汉鹦鹉洲渡江口
不幸被捕
在法庭上
他大义凛然
把敌人的军法处长
驳斥得瞠目结舌
熊亨瀚
被提审四次
倍受酷刑折磨
但他始终坚不吐实
绝不供出同志
11月28日凌晨
熊亨瀚
在长沙浏阳门外识字岭
慷慨就义
时年34岁
在狱中
熊亨瀚索来纸笔
给妻子写了
绝命遗言
人生自古谁无死
余之死
非匪
非盗
非奸
非拐
非杀人放火
非贪赃枉法
实系为国家社会
为工农群众
含冤负屈而死
扪心自问
尚属光明
公道未泯
终可昭雪
(待续)